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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患者怀孕前后能用药吗?

2017-10-30 09:03 阅读次数:16415

□文/呼吸内科 李章生

  在广医五院呼吸专家门诊,常常有患者、孕妇或者家属询问,哮喘患者能否怀孕?怀孕前是否需要停药一段时间?怀孕了是否需要停用哮喘药?使用药物会对胎儿有什么影响?哮喘患者怀孕后是否要立刻停止使用治疗药物?下面,广医五院呼吸内科李章生主任医师解答大家关心的这些问题。

  哮喘是呼吸科常见的慢性气道炎症疾病,怀孕的哮喘患者约占哮喘患者的4-8%,一部分患者怀孕后因咳嗽、气喘等症状才发现患有哮喘,往往在门诊诊断为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或者咽喉炎等。

  第一,哮喘的主要表现:发作性咳嗽、气喘、胸闷、憋气、呼吸困难等表现,在接触过敏源(如花粉、螨虫、部分食物如虾蟹等、刺激性气味、宠物的毛或分泌物等)后诱发或加重,在感染(病毒、支原体、真菌感染等,特别是流感)后亦可诱发或加重;使用支气管舒张剂可缓解;部分患者常合并过敏性鼻炎等敏感性疾病。 

  第二,哮喘常用药物:一类是支气管舒张药物,也称为缓解药物,如常用的β2受体激动剂、茶碱类药物;另一类是抗炎药物,也称为治疗药物,最为常用的是吸入皮质激素(ICS)。第三类是抗过敏药,如H受体阻滞剂;第四类是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其他药物,如中药等。

  第三,关于哮喘用药与怀孕的问题,卫生系统的大数据分析基本可以回答这个问题,有学者对纳入系统内注册的76,2409名先天畸形患儿(所有的先天畸形儿,包括自然孕妇生育的和哮喘孕妇生育的)进行分析,计算哮喘孕妇生育先天畸形婴儿较自然孕妇生育畸形婴儿的相对危险度。结果显示:孕早期使用β2受体激动剂的孕妇生育腭裂婴儿的风险是自然孕妇的1.63倍(95% CI, 1.05-2.52),腹裂的风险是1.89倍(95% CI, 1.12-3.20)。而吸入β2受体激动剂不会增加脊柱裂、唇裂、肛门闭锁、严重的先心病的风险。未发现ICS会增加腭裂、唇裂、肛门闭锁、尿道下裂的风险。联合使用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和ICS会增加肾发育不良风险,为普通产妇的3.95倍(95% CI, 1.12-3.20)。

  第四,几个患者关心的问题,首先要特别提醒患者,怀孕影响因素复杂,部分问题没有绝对正确答案。

  1、哮喘患者能否怀孕?

  没有其他怀孕禁忌,控制稳定的哮喘患者可以怀孕;

  2、怀孕了是否需要停用哮喘药?

  指南认为,怀孕的哮喘患者应该继续哮喘治疗。

  3、怀孕前或孕期是否需要停药一段时间?

  孕早期发生哮喘急性加重能使先天畸形的发生风险增加50%,并且孕期的急性加重会增加其他的不利结果,可能需要更多的药物来控制急性加重。孕期的哮喘治疗需要平衡母婴利弊之间的关系。至少,在目前已有的证据来看,哮喘控制不良增加围产期的风险,良好控制的哮喘可以减少风险。因此孕期仍应把哮喘控制放在第一位,不建议完全停药。

  同理,怀孕前不建议完全停药。

  4、孕期应用哮喘药物对产妇及婴儿有什么不利?

  孕早期使用β2受体激动剂可以增加腭裂和腹裂的风险,使用β2受体激动剂联合ICS有增加肾发育不良的风险,单独使用ICS不会增加文献报道中的先天畸形的风险。尽管孕早期使用哮喘药物会轻微增加整体先天畸形的风险,但用药与先天畸形之间尚无证据显示存在因果关系,确切的关系仍需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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